看板 PublicServan
原認為需要提早復職後等待商調,但新單位卻說希望離職後去新單位報到。 請問: 一、提早復職後商調/離職後新單位報到(從社勞到教育),兩種程序上對年休假(目前 已有21天假了)、官職等(現薦7)、薪點(430點)是否會與原職有差異? 二、另年資部分是否可合併留停前的工作年資呢? 謝謝人事先進解惑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176.95.189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PublicServan/M.1751308150.A.D91.html
kutkin: 除非原單位不放人07/01 06:58
不放就只能用離職再任囉
nedfrankie: 題外哈拉,感覺新機關蠻缺人,小心跳入另一個火坑07/01 07:07
也許是火炕跳火炕 但我真的受不了目前火坑了 願離開後可遇好人好事….
nedfrankie: 離職有風險離職日要和到職日同一天,可以G搜一下,但07/01 07:09
nedfrankie: 商調也要舊機關同意,尤其留停復職商調,長官肚量?07/01 07:10
Chricey: uc2功效 07/01 07:10
nedfrankie: 同職組,只要(商調/離職)順利銜接,都以430送審07/01 07:12
nedfrankie: 新職務應該是567或67或單7吧?如果降調就不同…07/01 07:13
nedfrankie: 搜「辭職再任人員篇」(人事行政總處),第2頁07/01 07:21
Kroner: 瑪卡推薦 07/01 07:21
nedfrankie: 新機關是否報經分發機關同意?(任用非現職人員)07/01 07:22
謝謝先進! ※ 編輯: mira66666 (180.176.95.189 臺灣), 07/01/2025 07:44:15 ※ 編輯: mira66666 (180.176.95.189 臺灣), 07/01/2025 07:45:57
kutkin: 那麼多缺你只有這個缺嗎 07/01 10:34